
核心条款决定双方责任,SLA合同应明确包括:服务可用性(Uptime)指标、响应与修复时限、赔偿或服务抵扣(Service Credits)、定期与紧急维护制度、备援与容灾要求、网络带宽与丢包指标、监控与告警权限、以及数据备份与保全条款。
每项指标需写明测量方法、统计口径与时间窗口,避免“口头约定”产生歧义。
例如写明“月可用性不得低于99.95%,以每月总分钟数计算,不含约定维护窗口”。
应在合同中明确可用性计算公式(可用分钟/总分钟)、监测来源(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或双方监控数据比对)、统计粒度(例如以一分钟为单位),以及“计划性维护”时间段与提前通知时限。
把“例行维护”“紧急维护”“不可抗力”“客户配置错误”分别列出,注明哪些情形可被排除在SLA计算之外,并规定维护的最长时长与频次限制。
约定时区(例如台北时区)与计时标准,保证双方对事件发生与恢复时间的判定一致。
常见做法为设定服务抵扣(例如按受影响小时*单日服务费比例)和最高赔偿上限(如单月或年服务费上限),并明确赔偿触发条件与申请流程。赔偿机制应兼顾可执行性与防止滥诉。
合同应包含责任上限(例如不超过合同金额的某一比例)与免责情形(如第三方攻击、客户软件缺陷、不可抗力等)。同时规定仲裁或诉讼前的协商、证据提交与时间节点。
对于关键业务,建议保留可退租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作为补充保障,而非单纯依赖低比例的服务抵扣。
应在SLA或附加条款中明确数据所有权、数据驻留地、备份频率、加密标准、异地备援、日志保留期与访问审计权限。对个人资料,还需遵循相关法规并约定事件通知时限与处理步骤。
明确访问控制(谁可远程维护)、变更管理与漏洞通报流程,约定定期第三方安全检测与审计权利。
规定数据泄露发生时的责任划分、通知范围与时间(如72小时内通报),并列出补救与赔偿措施。
合同应明确适用法律(建议写明“中华民国法律”与具体法院或仲裁机构)、争议解决流程(协商→仲裁/诉讼)、证据保存与第三方监测机制。并赋予客户在合理范围内的现场或远程审计权。
约定可启用第三方监测服务作为争议佐证,规定费用承担原则与接受鉴定结果的约束力。
若服务连续多次未达标,应明确客户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,条件与通知期需写明以避免滥用。
最后写明合同的正式语言(中文/英文)与通知方式(书面、电子邮件、专属工单系统)以保障执行效率。